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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有哪些要求

2024-11-28 来源:茨缇旅游
第1种观点: 一、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的资料有哪些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2、机动车原行驶证二、温州行驶证补领的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查验申请人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3、审核,审查申请人材料4、决定,对符合法定要求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5、结果送达,通知申请人领取,并出具办结告知书三、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的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驶证、驾驶证补办可以网上申请了,网上填写资料,快递寄回家,不用去车管所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机动车驾驶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以下简称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学习驾驶证(以下简称学习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临时驾驶证(以下简称临时驾驶证)。第五条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持证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长期住址、国籍、准驾(学)车型代号、初次领证日期、有效期和管理记录,并有发证机关印章、档案编号和持证人的照片。临时驾驶证还应记载有效区间。 机动车驾驶证式样由公安部规定。第六条 准驾车型代号表示的车辆及准予驾驶的其他车辆为: 准驾车型代号 表示的车辆 准予驾驶的其他车辆的代号 A 大型客车 B、C、G、H、J、M、Q B 大型货车 C、G、H、J、M、Q C 小型汽车 G、H、J、Q D 三轮摩托车 E、F、L E 二轮摩托车 F F 轻便摩托车 G 大型拖拉机 H H 小型拖拉机 K 手扶拖拉机 L 三轮农用运输车 J 四轮农用运输车 G、H M 轮式自行专用机械车 N 无轨电车 P 有轨电车 Q 电瓶车第七条 驾驶证有效期6年。初次领取的驾驶证第一年为实习期;学习驾驶证有效期为2年;临时驾驶证有效期不超过1年。

第3种观点: 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地点为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法律依据是《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换领,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法律分析一、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地点为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二、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的法律依据是《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根据该规定,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损毁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拓展延伸温州行驶证补领流程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驶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补领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相关证明;2. 机动车行驶证;3. 身份证明。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补领的机动车驾驶证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办理保险,并签注领取日期和发证日期。总之,温州行驶证补领流程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领手续。结语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地点为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法律依据是《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换领,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向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换证、补证业务时,应当同时按照第六十四条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属于第一款第一项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变更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个人车辆需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单位车辆提供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盖公章的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将补领证书车辆开至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699号杭州车管所、石祥路589号汽车城、沈半路245号元通、艮山东路146号华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和各县级车管所窗口查验后办理。如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均为个人的,应双方同时到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第2种观点: 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需要证件1.机动车车主的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2.当场办理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3.机动车车牌证的申请表。除了这些资料之外,还需要车主开车到现场进行办理,非特殊原因不允许代办。因为是给机动车补办登记证书,所以汽车也是需要在现场进行查验,与我们买新车进行验车是一样的流程。合格后可以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当机动车登记证书不见了或者丢失等情况,应该及时去当地的车管所进行补领,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属于丢失情况的,车辆在车管所进行拍照等流程,需要提供车主的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上的所有人,代表了可以合法使用车辆以及拥有全部的权利,留下的联系记录也会作为交通事故的责任人的联系方式。只要资料齐全,车辆登记证的补发在三天内可以完成,对于紧急需要使用车辆的所有人,在登记证丢失后,及时向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办登记证,正常情况下可以在当天完成,也是比较方便。不过建议可以上午前往车管所办理会更加顺利一些,就算是有突发的事件也是可以当天处理。补办登记证的流程:1.个人车主,需要带上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车的所有人为单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还需要有加盖公章的代理人书面委托书。2.驾驶车辆前往车管所进行车辆的查验,完成后再查验服务处确认车辆信息。3.前往业务大厅办理服务台装订手续,完成后在对应的窗口办理。受理成功后缴费处资费,在取证窗口打印车辆登记证书,完成所有的操作。补办登记证注意事项:需要本人前往办理,不允许代办。如果出现车主出国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需要凭相关证明交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申领。车辆需要在现场进行查验,所以人和车都必须在场,才能顺利地办理。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1种观点: 一、车辆登记证丢了怎么办1、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可以到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进行补办。原则上必须由机动车所有人本人来办理,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办理时所需的材料有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等。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二、登记证补办流程是什么1、车主携带所需资料,开车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及各服务站办理;2、车辆通过专门的查验通道,直接到查验点,开始查验车辆;3、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查验完成后,车主到查验服务处确认信息;4、接着车主到业务大厅导办服务台装订手续,排队等待办理;5、装订手续后,在等候区等待叫号办理业务,然后到对应窗口进行办理;6、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7、车主到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完成。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这种情况不能补办 办理机动车补、换领登记证书手续:一、办事条件: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二、需提供的材料(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辆被 委托人签字 ,个人车辆车主签字;(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 委托代理人 办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并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签字,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四)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交验机动车。三、办理程序:(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将车辆开至车辆管理所,在8号楼窗口申请办理。(二)到3号楼交验机动车。(三)到8号楼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注: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理,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公证机关公证过的相关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书面委托,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法律客观:《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1种观点: 一、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的要求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的要求是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二、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的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条件: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办理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3、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申请补领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还需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原件;4、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第3种观点: 一、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有哪些前提行政辖区内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坏需要补领或更换的。二、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材料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未全部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行驶证;4、属于委托代理业务的应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三、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流程1、申请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证大厅提出申请;2、车管所办证大厅一楼服务台排队取号;3、办证大厅等候区等待叫号;4、16号受理窗口登记;5、19号窗口缴费;6、22号窗口领取行驶证。四、温州补领机动车行驶证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第1种观点: 一、温州非机动车登记办理需要如何申请1、申请,申请人现场或通过网上提出申请。2、受理,符合受理条件,当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3、审查,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意见。4、办结,送达申请人。二、温州非机动车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第2种观点: 一、台州非机动车登记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2.车辆查验,对需要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现场查验。3.受理审查,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核。4.制证,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制作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5.送达,当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二、台州非机动车登记需要什么材料1.车辆的来历证明2.车辆出厂合格证三、台州非机动车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交验车辆。对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查验车辆和相关资料。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和国家标准,且申请资料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号牌、行驶证。

第3种观点: 一、温州非机动车登记办理需要什么程序1、申请,申请人现场或通过网上提出申请。2、受理,符合受理条件,当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3、审查,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意见。4、办结,送达申请人。二、温州非机动车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三、温州非机动车登记办理条件1、人力三轮车(1)货运三轮车车辆外廓尺寸:车长≤2.9米,车宽≤0.95米,车高≤1.20米,车轮直径为24?—26英寸。核载不大于300公斤。(2)客运三轮车车辆外廓尺寸:车长≤2.9米,车宽≤0.95米,车高≤1.5米,车轮直径为26英寸。座垫长度每0.4米核定1名乘客。(3)小三轮车辆外廓尺寸:车长≤2米,车宽≤0.8米,车高≤1.2米,后轮直径为20英寸。载货时核载不大于100公斤,载客时只准设单人座椅。2、残疾人机动轮椅车(1)只有一个供驾驶员乘坐的固定座椅。(2)没有载货的货厢或货架,但允许有存放驾驶员随身携带物品的货筐或货厢。(3)发动机排量不超过50毫升。(4)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5)车厢外廓尺寸:车长≤2米,车宽≤0.8米,且上下方便。(6)转向操纵系统和制动器灵敏有效,有驻车制动装置。(7)前照灯、转向灯、示宽灯、制动灯、牌照灯、后视镜、嗽叭等安全设施符合要求。(8)须有发动机、车架号码。设置车辆厂牌、型号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排污标准,不准冒黑烟,噪音不准超过80分贝。3、电动自行车必须被列入市工商管理局公布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与产品目录》且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1种观点: 一、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是什么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决定。5、办结。二、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收费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和驾驶员牌证工本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6〕73号)附件《机动车和驾驶员牌证、检验、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第4项: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

第2种观点: 一、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地点在哪个地方(一)使(领)馆、外籍号牌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二)其他机动车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二、行驶证补领办理所需材料(一)《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二)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三)机动车号牌辨认不清的或丢失一面号牌的应将原号牌交回。(四)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标准照片。三、行驶证补领办理时限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条件: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办理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3、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申请补领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还需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原件;4、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第1种观点: 一、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有哪些前提行政辖区内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坏需要补领或更换的。二、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材料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未全部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行驶证;4、属于委托代理业务的应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三、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流程1、申请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证大厅提出申请;2、车管所办证大厅一楼服务台排队取号;3、办证大厅等候区等待叫号;4、16号受理窗口登记;5、19号窗口缴费;6、22号窗口领取行驶证。四、温州补领机动车行驶证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第2种观点: 一、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需要什么步骤1、申请2、受理3、审核4、制证5、送达二、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地点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三、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条件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的。四、相关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第3种观点: 温州地区行驶证补领办理机构是温州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办理费用已降低,每本行驶证工本费从15元降为10元。法律分析一、温州地区行驶证补领办理机构是温州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温州地区行驶证补领办理机构的规定依据是《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四条,该条规定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三、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的费用《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7〕104号)附件“二、公安部门。(二)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由每本15元降为每本10元”。拓展延伸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或者因机动车损毁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任一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补领申请。而温州地区行驶证补领办理机构则包括: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温州市车牌号发放管理办公室和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此外,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补领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同时,申请人还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申请表》,并缴纳相关费用。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注意提交材料的齐全性、真实性和规范性,以免影响补领结果。同时,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应及时将新领取的机动车驾驶证副页粘贴在原机动车驾驶证上,并在规定期限内到核发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换证手续。结语温州地区行驶证补领办理机构是温州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费用为每本10元。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向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换证、补证业务时,应当同时按照第六十四条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属于第一款第一项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变更证明。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三章 机动车牌证 第一节 牌证发放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统一的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发放、收回、销毁机动车号牌和临时行驶车号牌。

第1种观点: 温州地区行驶证补领办理的具体步骤如下:申请人需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过审核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为申请人签发行驶证,并当场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或邮寄送达。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检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制作机动车行驶证。乐清市柳市镇行政服务中心为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地点。办理费用已降低,每本15元降为每本10法律分析一、温州地区行驶证补领办理的具体步骤如下:1. 申请人需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及车辆信息的准确性。3. 如果申请材料齐全且审核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为申请人签发行驶证。4. 签发行驶证后,申请人应将行驶证携带至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或上牌手续。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检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制作机动车行驶证。当场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或邮寄送达。二、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地点乐清市柳市镇行政服务中心(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大兴西路400号)。三、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的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四、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费用《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7〕104号)附件“二、公安部门。(二)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由每本15元降为每本10元”。拓展延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驶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区任一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因此,对于温州地区如何办理行驶证补领手续的问题,我们可以进行如下法律分析:根据《浙江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补领机动车行驶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行驶证;(三)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申请。另外,根据《浙江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办理程序为:(一)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区任一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二)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区任一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审核;(三)审核通过后,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综上所述,温州地区办理行驶证补领手续需要提交上述材料,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结语温州地区行驶证补领办理的具体步骤和地点已经详细说明,申请人只需按照步骤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签发行驶证,并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或上牌手续。办理费用已经降低,每本15元降为每本10元。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登记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区域内除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登记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应当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积极推行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为申请人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服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进与有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对实现信息共享、网上核查的,申请人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就近办理、便捷办理的原则,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地设置服务站点,方便申请人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并在办公场所和互联网公示辖区内的业务办理网点、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和业务范围。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三章 机动车牌证 第一节 牌证发放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统一的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发放、收回、销毁机动车号牌和临时行驶车号牌。

第2种观点: 申请补办行驶证需要的手续有:1、《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2、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必须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内。超过检验周期的,按机动车定期检验有关规定执行。办事所需要的证件有: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3、《机动车登记证书》;4、车辆相片2张;5、单位车辆还需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六十四条 (一)进口机动车是指:1、经国家限定口岸海关进口的汽车;2、经各口岸海关进口的其他机动车;3、海关监管的机动车;4、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无合法进口证明和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的机动车。(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指:1、进口汽车的进口凭证,是国家限定口岸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2、其他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各口岸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3、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监管地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4、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无进口证明和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的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该部门签发的《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三)机动车所有人是指拥有机动车的个人或者单位。1、个人是指我国内地的居民和军人(含武警)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2、单位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第3种观点: 一、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的要求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的要求是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二、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的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第1种观点: 一、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需要什么步骤1、申请2、受理3、审核4、制证5、送达二、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地点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三、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条件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的。四、相关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条件: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办理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3、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申请补领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还需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原件;4、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第3种观点: 一、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有哪些前提行政辖区内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坏需要补领或更换的。二、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材料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未全部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行驶证;4、属于委托代理业务的应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三、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流程1、申请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证大厅提出申请;2、车管所办证大厅一楼服务台排队取号;3、办证大厅等候区等待叫号;4、16号受理窗口登记;5、19号窗口缴费;6、22号窗口领取行驶证。四、温州补领机动车行驶证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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