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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证去哪补办

2024-11-28 来源:茨缇旅游
第1种观点: 一、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的资料有哪些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2、机动车原行驶证二、温州行驶证补领的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查验申请人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3、审核,审查申请人材料4、决定,对符合法定要求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5、结果送达,通知申请人领取,并出具办结告知书三、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的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驶证、驾驶证补办可以网上申请了,网上填写资料,快递寄回家,不用去车管所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机动车驾驶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以下简称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学习驾驶证(以下简称学习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临时驾驶证(以下简称临时驾驶证)。第五条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持证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长期住址、国籍、准驾(学)车型代号、初次领证日期、有效期和管理记录,并有发证机关印章、档案编号和持证人的照片。临时驾驶证还应记载有效区间。 机动车驾驶证式样由公安部规定。第六条 准驾车型代号表示的车辆及准予驾驶的其他车辆为: 准驾车型代号 表示的车辆 准予驾驶的其他车辆的代号 A 大型客车 B、C、G、H、J、M、Q B 大型货车 C、G、H、J、M、Q C 小型汽车 G、H、J、Q D 三轮摩托车 E、F、L E 二轮摩托车 F F 轻便摩托车 G 大型拖拉机 H H 小型拖拉机 K 手扶拖拉机 L 三轮农用运输车 J 四轮农用运输车 G、H M 轮式自行专用机械车 N 无轨电车 P 有轨电车 Q 电瓶车第七条 驾驶证有效期6年。初次领取的驾驶证第一年为实习期;学习驾驶证有效期为2年;临时驾驶证有效期不超过1年。

第3种观点: 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地点为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法律依据是《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换领,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法律分析一、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地点为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二、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的法律依据是《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根据该规定,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损毁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拓展延伸温州行驶证补领流程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驶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补领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相关证明;2. 机动车行驶证;3. 身份证明。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补领的机动车驾驶证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办理保险,并签注领取日期和发证日期。总之,温州行驶证补领流程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领手续。结语温州行驶证补领办理地点为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法律依据是《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换领,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向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换证、补证业务时,应当同时按照第六十四条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属于第一款第一项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变更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个人车辆需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单位车辆提供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盖公章的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将补领证书车辆开至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699号杭州车管所、石祥路589号汽车城、沈半路245号元通、艮山东路146号华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和各县级车管所窗口查验后办理。如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均为个人的,应双方同时到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第2种观点: 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需要证件1.机动车车主的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2.当场办理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3.机动车车牌证的申请表。除了这些资料之外,还需要车主开车到现场进行办理,非特殊原因不允许代办。因为是给机动车补办登记证书,所以汽车也是需要在现场进行查验,与我们买新车进行验车是一样的流程。合格后可以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当机动车登记证书不见了或者丢失等情况,应该及时去当地的车管所进行补领,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属于丢失情况的,车辆在车管所进行拍照等流程,需要提供车主的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上的所有人,代表了可以合法使用车辆以及拥有全部的权利,留下的联系记录也会作为交通事故的责任人的联系方式。只要资料齐全,车辆登记证的补发在三天内可以完成,对于紧急需要使用车辆的所有人,在登记证丢失后,及时向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办登记证,正常情况下可以在当天完成,也是比较方便。不过建议可以上午前往车管所办理会更加顺利一些,就算是有突发的事件也是可以当天处理。补办登记证的流程:1.个人车主,需要带上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车的所有人为单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还需要有加盖公章的代理人书面委托书。2.驾驶车辆前往车管所进行车辆的查验,完成后再查验服务处确认车辆信息。3.前往业务大厅办理服务台装订手续,完成后在对应的窗口办理。受理成功后缴费处资费,在取证窗口打印车辆登记证书,完成所有的操作。补办登记证注意事项:需要本人前往办理,不允许代办。如果出现车主出国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需要凭相关证明交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申领。车辆需要在现场进行查验,所以人和车都必须在场,才能顺利地办理。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1种观点: 一、车辆登记证丢了怎么办1、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可以到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进行补办。原则上必须由机动车所有人本人来办理,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办理时所需的材料有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等。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二、登记证补办流程是什么1、车主携带所需资料,开车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及各服务站办理;2、车辆通过专门的查验通道,直接到查验点,开始查验车辆;3、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查验完成后,车主到查验服务处确认信息;4、接着车主到业务大厅导办服务台装订手续,排队等待办理;5、装订手续后,在等候区等待叫号办理业务,然后到对应窗口进行办理;6、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7、车主到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完成。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这种情况不能补办 办理机动车补、换领登记证书手续:一、办事条件: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二、需提供的材料(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辆被 委托人签字 ,个人车辆车主签字;(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 委托代理人 办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并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签字,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四)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交验机动车。三、办理程序:(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将车辆开至车辆管理所,在8号楼窗口申请办理。(二)到3号楼交验机动车。(三)到8号楼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注: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理,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公证机关公证过的相关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书面委托,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法律客观:《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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